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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狱审】亚尔木克湖
【13】马修
长休休休休
2025/06/15 01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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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3年1月23日一早,我安排人把自己从鬼楼那堵烂墙上踹下来的几块砖头送到法医那里,等待检测结果。此前走了不少弯路,这次我坚信自己是对的。我召集专案组开了一次紧急会议,重新梳理了一遍自己的推测:2003年1月6日起,十七岁女孩安妮失踪,与家人失去联络——1月12日下午四时至六时,安妮被人强奸并杀害——1月13日晚,有人用安妮的手机给尾号为7461的机主(疑似亨利的司机瘦猴杰西)打过最后一通电话(目的不详)——1月15日晚七时,安妮的尸体在巴利中路33号楼(鬼楼)前的废弃大坑内被发现,当时死亡已超七十六小时,大坑并非第一犯罪现场,应是抛尸现场。综上,我一直试图通过现场痕迹来推断抛尸过程,锁定嫌疑车辆,从而追踪嫌疑人行踪,如今抛尸路径终于可以基本确认:凶手应该是开车绕路到鬼楼荒院东墙外那条死胡同里(发现车辙痕迹),穿过垃圾箱旁的大洞,用铁钩将尸体拖拽至鬼楼荒院内的废弃大坑,后又驾车驶出死胡同。目前只等法医对砖头上血迹的检测结果,确认推测。 我说,一般车辆拐入那条死胡同后,都会很快倒出来,但是嫌疑车辆把车停在了大洞前,根据车辙痕迹,可以断定时间是在1月15日大雪前,安妮遇害后,也就是1月12日至13日之间,天气骤暖地面变泥泞那两天,时间应该是晚上。嫌疑车辆的停靠时间至少在十分钟以上,也就是说,在距该路口最近的监控录像里,拐进过死胡同的车辆中,至少消失了十分钟以上后又再次出现的,就是我们要找的凶手。 散会以后,两小时不到,监控录像里的嫌疑车辆被找到,是一辆银色小面包,车牌也已锁定,而最令我兴奋的,是嫌疑车辆被发现的时间——1月12日晚11点,交警大队封锁街口查酒驾刚开始的当口儿,面包车突然打轮,拐进那条死胡同,十二分钟后,从死胡同出来,再次出现在监控内,且根据录像里显示,那辆银色面包车,被交警拦在了交叉口,司机吹了测试仪后,人也被扣了,确定是酒驾了。司机的脸看不太清,男的,岁数不大。 当天中午,汤姆跟我请假,说是家里有点事。我准假,问汤姆什么事,用帮忙吗?汤姆也老实说,是他姐姐又被姐夫给打了,他要去给姐姐出头。我说,你可不能冲动啊,别犯错误。汤姆说,放心吧,也不是第一次了,自己有分寸,下午他还约了矮子帕手机里那个女孩在巴里湾见面呢,这中间就不跟我去交警大队了,会随时汇报。我摆摆手,让他早去早回。我心里挺不舒服的,自从汤姆分到我手下,印象中就从来没请过假,这段时间,乔治带人打黑,鬼楼的案子又来,汤姆几乎没休息过,这孩子真挺像样的。后来等我把汤姆从郊区一个荒凉的果园垄沟里接回来时,汤姆是躺在警用面包车里的。那么结实的小伙子,再也站不住了,我在车里坐着陪他,流着眼泪想,这孩子可能是真的累了。 我目送汤姆离开以后,独自来到交警大队找人,进门就问,人呢?队长问,什么人?我说,12号晚上酒驾抓到的人呢?我要的人在里面。队长一愣,说,刚放走,今天早上。我问,全放了?队长说,最后一个刚才走的。我说,操,这也没关够日子啊,怎么就放了?队长面露难色,说,陆续有人来捞,最后剩一个小年轻,我心想算了,让他一起走了。我拿出抄写着嫌疑面包车车牌号的纸条,拍在办公桌上说,这个车主是谁,赶紧给我找出来!队长马上叫人把之前登记的拘留名单找出来给我看,一边拿手点着说,就是这辆车,车主登记的名字叫霍夫曼,住址也有。我让队里的人去查,回复说那个霍夫曼,195年进去过一次,强奸未遂。 霍夫曼的家在南区十三纬路的一栋老楼里,隔壁就是大西农贸市场,人来人往,最热闹的地界。那天夜场经理给我安妮的住址,也是在这片。开门的是个老太太,是霍夫曼的老母亲。我没说自己是警察,问霍夫曼现在哪儿呢,手机号多少。老太太说,电话号记不住,自己也不识字,但他儿子就在对面农贸市场上班,卖猪肉。 农贸市场,我太熟了,小时候总跟母亲来这儿买菜,几十年了,从最早的大棚,再到如今的二层转盘楼,外观改变再大,那个特有的味道从来不会变。肉腥、土腥、鱼腥,空气里飘着面粉,要买什么闭着眼睛凭鼻子找就得了。脚底下永远是泥水混着血水,血里有猪牛羊的血,鸡鸭鱼的血,颜色跟人血分不出来,一踩一脚腥。我踏过全部污泞,站在一排猪肉档前,循着每张档口前挂着的营业执照,找到了属于霍夫曼的那个。那中年男人正甩开膀子挥着剁骨刀,把一整块肋排斩成一段段。大冬天的,额头和胡子往外冒汗珠。 我站在男人面前,打岔道,霍夫曼,还认识我不? 男人放下剁骨刀,拿袖子蹭了一把汗,说,啥眼神儿啊。霍夫曼在办公室呢,我临时来帮手的。 我也是第一次听说,农贸市场里还有办公室。按男人指引,我来到二楼管理办处,推开门,就两张桌子大的地方,一男一女坐在里面。女的看样子像会计,男的正在喝茶。我对男的亮出证件,说,霍夫曼,跟我们走一趟。霍夫曼的反应并没太吃惊,站起身说,我能回家跟我老妈打个招呼吗?我说,没工夫了,到了局里可以让你打个电话。霍夫曼点点头,去门后的衣挂上拿外套,我攥着手铐等他呢,没想到他开门拿衣服是虚招,自己溜着门缝猛蹿出去,回手把门摔死。我操,跑了!我猛地拉开门追! 地太滑。霍夫曼才跑出没五十米自己就摔个狗吃屎,我趁机扑上来给按倒在楼梯拐角,滚了一地泥,我扭死了他的双手铐起来,疼得他在地上大叫,不跑了,不跑了! 霍夫曼被拷在车里,居然哭了。我问,你他妈逼跑什么?你的银色面包车呢?说!想不到霍夫曼竟一问三不知,只一个劲儿说跟自己没关系,面包车让莱欧斯利开走了,今早刚走。我问他,莱欧斯利在哪。霍夫曼指了路,就在附近。我说,行,你等着。车开了不到五分钟就到了,我把霍夫曼铐在车内的把手上,迅速上楼敲门,敲了足有三分钟,没人在家。我打电话给队里,说派一组人出去,一组找那个叫莱欧斯利的,查面包车。队里小警员回了,队长,咱们没人了,今早才被乔治给抽调去外地了。我急了,你跟汤姆还有我,不是人啊?! 我只好先把人丢审讯室里,霍夫曼还哭呢。我骂道,别几把哭了,敢做不敢当啊?是男人吗?霍夫曼说,你们真抓错人了。我坐下,点燃一根烟,霍夫曼跟我要烟,没给。我问,犯什么事了,自己心里清楚吧?霍夫曼说,我知道,但是真跟我没关系,你们应该去抓莱欧斯利。我说,该抓谁用不着你教,抓你肯定也不白抓,先把自己的事说了吧,刚才为什么跑? 审了近两个小时,霍夫曼该说的都说了,我心里有数,案子到了这一步,终于见亮了。霍夫曼交代的“事实”有几个关键:我第一次去交警大队找队长时,在办公室里走嘴提到了安妮的名字,没承想前来领扣押车辆的霍夫曼当时也在,偷听到了,而他确实认识安妮。当天霍夫曼只是去领车,不捞人,莱欧斯利不过是他雇的小工。霍夫曼在市场除了当管理员,还盘有俩档口,一个卖猪肉,一个零食批发,莱欧斯利是帮他管零食批发的,干了有小两年了。面包车都是莱欧斯利和另一个卖猪肉的平时拉货送货用的,最近都是莱欧斯利在开。莱欧斯利租住在农贸市场后面的矮砖房,后来霍夫曼常见到莱欧斯利把一个女孩带进那个砖头房里,一待就是大半天。那女孩就是安妮,长得挺漂亮的,就可惜是个哑巴。 我说,然后你就对安妮起了歹心了,强奸后又杀了她,又让莱欧斯利替你抛尸,是不是?霍夫曼急了,眼泪都哭没了,干号说,没有!真的没有!我问,那你见到警察就跑?你心虚啥!霍夫曼说,我不是心虚,我是知道自己犯过错误,怕你们怀疑我,我见到警察就害怕,一急,才跑的。我反问,你觉得我能信吗?霍夫曼继续解释道,那天我在交警局听到你提到安妮的名字,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我知道鬼楼的案子,报纸上都写了,当时听到我脑子就嗡一下,就觉得可能跟莱欧斯利有关。我问,那你怎么不报案?霍夫曼委屈般说,还是害怕啊!万一我听错了呢,万一是跟那女孩重名的呢?要是跟莱欧斯利没关系,我瞎报警,不是引火烧身嘛!毕竟我有前科呗。 我说,你他妈放屁!霍夫曼大叫,我真的是清白的!我问,1月12日的下午四点到六点,你人在哪儿?霍夫曼想了半天,说,真想不起来了,那个时间我一般都在家。我说,谁能作证?霍夫曼说,我老妈。我刚要骂他,他突然一跺脚,又说,我想起来了!莱欧斯利就是在那天晚上酒驾被抓的。当天晚上我急着干点活儿,想找把锹,家里没有,就溜达去砖头房,正好碰见莱欧斯利也来了,说锹丢了,当时我觉得挺奇怪的,说了他两句就回家了。我说,具体晚上几点?霍夫曼说,九点,十点,真记不住了。换我继续问,今天早上,莱欧斯利是什么时候把车开走的?去哪儿了?走之前跟你说过什么没有?霍夫曼说,今天早上他到农贸市场找我,就说要用车,别的什么也没说。我问,他不说,你也不问?你不是他老板吗?霍夫曼说,可能还是送货吧,我没事问他干嘛?我盯着霍夫曼不说话,又点燃一根烟,这回分了他一根。霍夫曼狠吸了一口,他被我盯得有点怕了,说,该说的我都说了,真的。我摆摆头说,不对,还有。霍夫曼说,真没了!我问,你是不是怕莱欧斯利?霍夫曼反问,我凭啥怕他?我说,你以前骚扰过安妮,对不对?不然你怎么知道安妮的名字,还担心自己被抓?你怕莱欧斯利反咬你一口,对不对? 霍夫曼不说话了,被我说中了。随后在我逼问下,他终于承认,自己对安妮动过心思。据他说,从半年前开始,安妮经常到砖头房来找莱欧斯利,谁知道他俩在里面鬼混什么。有一次,他见到安妮自己拿钥匙开的门,当时莱欧斯利还没来。他就跟进去了,对安妮动手动脚,后来被莱欧斯利给撞破,把他给打了,还警告过他。我问,莱欧斯利跟你说什么了?霍夫曼声音渐小,说,他说,再碰安妮,就整死我。我说,他打了你,还说要整死你,你是老板都不敢把他撵走?还说你不怕他?霍夫曼吞了口唾沫,说,毕竟,给我干了快两年了,挺利索的,再说,你是没见过那小子,我都不敢看他眼睛,刚跟我干那会儿,在市场里跟别的摊主打架,敢拿刀捅人,我要是真砸他饭碗,我怕他真能整死我。我说,还是你理亏吧,对安妮耍流氓在先。霍夫曼说,一时糊涂,就那一次,真的就那一次,安妮的死真的跟我没关系。我按照他交代的莱欧斯利手机号打过去,关机。 就在审讯快结束前,霍夫曼突然主动提起,他去交通局提车当天,发现面包车内有血迹,货箱里有,方向盘上也有,但颜色深了,而且就一点点。我追问,你确定吗?霍夫曼说,确定是血,是不是人血不确定。我问,当时为什么没怀疑?他说平时这辆车也要被卡斯特用来运猪肉,根本没多想。我说卡斯特又是谁。他说是他盘的另一个摊,卖猪肉的摊主啊。我问他,还有啥掖着没说,赶紧的。霍夫曼反问,莱欧斯利是不是在我车里杀人了?我说,杀没杀你车也没了,该问的时候不问。霍夫曼问,我都坦白了,能宽大处理吗? 我之前一直没想通,为什么莱欧斯利在抛尸当晚没直接弃车逃跑,这回终于有答案了。因为车里还有血迹,不管是安妮的还是他自己的,如果被警察在死胡同里找到一辆带血的空车,更危险。所以莱欧斯利宁愿在抛尸后返回车里匆忙清理了大部分血迹,被当作酒驾拘留,也不能弃车留下证据。至于杀人动机,就更不用多想了,多半是情杀。我做了半辈子刑警,知道男的可以割掉共同生活几十年的妻子的脸皮,多可怕的人性我没领教过?人性? 人性就是别人死在眼前,人依旧想吃想喝还想要自己活得好。这就是人性。 回办公室的路上,我见到几个屋的人几乎都空了,知道这次打黑是下了狠手,又是突击行动,本来乔治是连汤姆都要调用的,但被我拒绝了,汤姆也走了,我不成光杆司令了?我下意识想给汤姆打个电话,却发现手机早已关机。 203年1月23日晚,汤姆失去联络以前,曾给我打过一个电话,等我接上电开机后,给汤姆打回去无数次都没人接,一直打到24日早晨,接电话的竟是郊区派出所的民警,核实过我的身份后,说,人死了,尸体被发现在一个荒废的果园垄沟里,一个起早进城赶集的农民发现的,手机就揣在裤兜里,最后一条通话记录是我的号码。 小汤姆安静地躺在车里,真像睡着了。我眼睛烧得很,看他的脸也越来越模糊,越来越像我师父。他的牺牲,是我的错——汤姆的脸终于看不清了,我双眼模糊,伸手捋了捋他被帽子压趴的头发说,你累坏了,休息吧。我与你爷俩儿,回头见。 汤姆的追悼会可能得推迟几天,我说他不会介意的,我还说,汤姆不能白死。 就在距离汤姆遇害的果园不到两百米处,发现了被烧毁的银色面包车,正是霍夫曼名下但被莱欧斯利在23日当天早上开走的那台。很明显,莱欧斯利把车开到荒郊野外再烧毁,就是为了毁掉证据,那辆车载过安妮的尸体,一定会留下安妮的DNA。莱欧斯利烧车之际被汤姆抓到现形,于是莱欧斯利将汤姆杀害——可汤姆遇害现场不存在激烈的搏斗痕迹,可汤姆受过专业训练,怎么可能叫人说撂倒就撂倒?除非是中了埋伏。抓到莱欧斯利,答案都有了——他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盯上汤姆的?假如莱欧斯利杀汤姆是以绝后患,那该死的人是我才对。 我越想心口越堵,问汤姆那天坐的出租车司机,为什么丢下汤姆自己跑了?司机说,汤姆说他是警察,让他一路跟着一辆路虎,直到过了收费站,路虎往一条土路上拐,再跟就太明显了,汤姆让他停车在路边等着,自己下车了。我问,为什么不等他回来?司机说,他让我等了,但是我害怕啊,大半夜连个路灯都没有,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我也有老婆孩子在家等我呢,一个念想,就踩油门了。我问,为什么不报警?司机低声说,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办案啊,万一是黑道上的事呢?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。我气得面红耳赤,强忍着又问,那你有没有看到后来有车辆跟着拐进去了?司机说,没有,我停了不到五分钟就开走了。我问,那辆黑色路虎,车牌号记得吗?司机说,我记性不好,真记不住了。我说,A575。司机说,对,就这个。我问,你有看见车里坐着几个人吗?看到脸没有?司机说,没看清,当时天黑了,离得也远。司机又问,还有我的事吗?我说,你本来可以救一条人命的。 我这么说,是因为尸检发现,汤姆肺部被一枪射穿以后,并没有马上死亡,而是至少又挣扎了有二十分钟,还曾试图爬离那个垄沟,假如当时那个出租车司机能折回去看一眼,汤姆兴许还有救。我知道,想这些都没用了。 1月24日当天,警督乔治带着大部队从外地回来了,黑社会案最后两个关键头目全给带回来了,忙活了一年半的大案,终于算告一段落。队里的人手又多起来了,乔治也亲自上阵,去查高速收费站的监控录像。赶得真是时候啊,我心说,有他妈什么用,我的人都死了。我两天一宿没合眼了,看东西都有重影,我安排人二十四小时蹲守,去大西农贸市场,重点是那个砖头房,密切监视莱欧斯利的一举一动。出发前的一个小时里,我一共接到三个电话,第一个是郊区派出所的所长,说他们在距果园不远处一栋废置的牛棚里,发现一个用铁锹挖开的坑,这就跟烧毁的面包车里发现的短柄铁锹对上了,莱欧斯利一定是取走了什么一直藏在那里的东西。第二个电话是警督乔治打来的,他当时人正在交通队,证实了A575的黑色路虎是个假的套牌,汤姆到底在跟踪谁?第三个电话是我老婆,质问我离婚的事还谈不谈。我只说了一句,汤姆死了,她在那边就哭了,她也认识汤姆,挺喜欢那孩子的。我说,我不离。等我抓到了人,我回家跟你谈,从头好好谈。 我不敢去宿舍,就躺在办公室里的沙发上闭目,压根儿睡不着,就在脑子里最后捋一遍:莱欧斯利在农贸市场后的砖头房里将安妮强奸并掐死,塞进用装猪肉的粗麻袋,随后决定用面包车运尸。也许他原本计划的埋尸地点就是郊区那个果园,既然他藏东西也在那儿,说明那是他认为安全的一个点。本来想当晚就连尸体带车一起烧毁,可他万万没想到,车还没驶出市区,就在鬼楼附近被交警给拦下了,而莱欧斯利自知喝酒了跑不掉(估计在抛尸前为壮胆,或在行凶时已是醉酒状态),车里的尸体很可能会被发现,遂决定就地抛尸,趁机拐进鬼楼荒院东墙外的死胡同,正巧见砖墙有大洞,便用铁钩拖拽尸体穿过大洞(砖头上血迹属于安妮)。过程中凶手或被铁钩割破手,自己的血迹留在了安妮的衣物上。尸体被拖至鬼楼前的大坑内抛尸,随后凶手又从大洞出来,将铁钩连同沾血的内衣一并丢进垃圾箱,回到车内(或因车内残存血迹),原路开出时,清楚跑已经来不及,便佯装以酒驾被抓反而更保险。拘留那些天里,莱欧斯利一定天天惦记着大坑里的尸体会不会被人发现,等他出去马上回去,假如还在,就按原计划再次带走尸体并连人带车销毁——可惜尸体被一老头发现,莱欧斯利只能第一时间把车销毁,让警察找不到任何跟他有关的直接证据。必须承认,这小子的冷静异于常人。可他被放出来以后,为什么非要杀了汤姆?居然还是枪杀?令我最为好奇的是,安妮的死亡时间是1月12日的下午五点左右,但莱欧斯利被抓酒驾的时间是当晚十一点多,在五点到十一点这中间的六个小时,莱欧斯利都在干吗?安妮的尸体一直被藏在那个砖头房里吗? 电话响了,是被派去蹲守的人。有个男人出现在农贸市场后门,看方向应该是往砖头房去呢,背着个粉书包。我在赶过去的路上问,书包是瘪的吗?警员问,什么瘪的?我放大声说,他背的书包是不是瘪的?看着特别轻?警员说,对,是看着挺瘪的。我说,你们跟住了,我现在就过去——假如一个人杀了自己的女友,又冒着被发现的风险也要去郊区果园挖出来的东西,还能是什么?对,钱。我几乎是在一刹那断定,莱欧斯利是为了安妮的一笔钱而杀了她,这个畜生。 七个警察,两辆车,分别停在两个方向死死盯着砖头房。当晚的星星仿佛真被谁摘掉了,破旧的棚户区连成一片泥沟,只有那个砖房的窗户亮着黄色的灯,被水泥墙敷衍地围着。我率先翻墙进去,等确认情况后再用手电给其他人打信号。 可我刚在墙角边站稳,居然听见屋内传来模糊的说话声。正等我侧身去探视窗户——那里只站着一个年轻男人,他的目光也正看向了我。而就在对视的那一瞬,他举起了一把手枪。 我在那一刻以为,自己到此为止了,下意识掏出枪,朝前方窗户里连扣两下扳机。玻璃碎裂的声音伴着一声尖锐的爆鸣,随即轰地巨响在我耳边炸开。我被气流卷落在地,右腿突然袭来一阵剧痛,膝盖被什么利器贯穿,人直接瘫倒在地。浓烟已经像沥青般灌满整栋砖房,警报器的尖叫声中,火焰在风中流窜。 我没有昏迷,我全想起来了,我和他曾有过一面之缘。 就在交通队的拘留室里,那个年轻人坐在角落里,一声不吭,拿余光瞅人。后来,那张脸一直印在我脑子里,即便他死了,他的面孔在我脑海里反而越来越清晰。我知道,那张面孔会再多伴随自己十几二十年,直到我也死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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